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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5

用几件事表示一个人?

前几天在地铁里胡思乱想,突然想到了“六度空间理论”,就是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世界上任何一个陌生人。想着想着我突然想到了另一个方面,我想是不是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可以用他曾经做过的几件事情就表示出来……
 
比如,在鸟巢点主火炬,嗯,大家都知道是谁了。
 
想了想,发现所做过的事情只能用最简单的句子表达,这个问题才值得考虑,不然的话就没什么意义了。这个句子应该只有在什么地点和做什么,不能加上时间,不然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在哪里做什么就太容易指示出一个人了。地点也只能是泛指的,不能说在某建筑某楼道第几级楼梯上;动作也是,不能说左手抓耳朵右手高举或者和谁一起之类的,只能有一个动作……
 
不过即使这样,我发现要用曾经做过的几件事情表示出一个人似乎也不是很难,我想了想自己,想出两件事情:在安道尔上网、在珠江游泳。似乎在我认识的人里已经没有别人做过了,当然世界上应该还可能有其他人也曾做过这两件事情,但我想只要再加一两句话的话,就能完全表示出我自己了吧。
 
我猜想可能也是最多用曾经做过的六件事情就能表示出世界上任意一个人了,不过无法证明,纯属瞎猜,哈哈